1998年的冬天
-----正文-----
刘国华的小吃店在观音胡同开了十多年。
店面小,也就够放五六张桌子,二楼是他自个儿住的地方,这么长时间格局一直没变过。
店里主要卖的打卤面,后来生意好了,延长了营业时间,他就在胡同口支棱个摊位,又开始卖老汤馄饨和烤串儿。
来的大部分都是些老主顾,刘国华的手艺了得,香菇肉片混着劲道的面条进嘴里,一口下去浓郁的汤汁儿就化开来,简直是享受。
馄饨也是。
特别是大冬天,一碗热乎乎的汤水,再配点儿小菜啤酒什么的,别提有多惬意。
沈伟去了好几次,把他店里几乎每一样吃的都尝遍了,那滋味儿实在是难忘。
当然他去主要还是想看看刘国华这人。
听说他以前是混的,听说这一片儿很多人都怕他,至今还要买他三分薄面,听说他为人还挺仗义,所以店里回头客不少。
这些传闻,再配上刘国华差点伤到眼皮的那道疤,让他整个人感觉更凶了。
沈伟在给钱的时候,手心都冒了汗,老板却一眼都没看他,说了两次“六块三”,沈伟还愣在那人琢磨他的疤,他又短又硬的头发和高挺瘦削的鼻梁。
刘国华终于抬头瞟了沈伟一眼。
“六块三。”他重复了第三遍。
“啊?哦哦。”
沈伟很狼狈,抓了一把票子就塞过去,慌得像是偷了东西被抓包的贼。
刘国华数了数,退回来两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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