蓝衣
-----正文-----
或许有些人天生无法享受安逸的生活,我显然是个例子。
看着眼前巨大的投影屏,我试图扭了扭我的脖子,结果发现它僵硬无比,动弹不得,而且我无法眨眼。
我不得不接受事实——实际上,我刚才死了,被我磕药之后突然发疯的室友在大街上拿水果刀捅死了,捅了二十多刀,失血过多,死的透透的。
如果有人能从别的视角看到我看到的这个场景,他们就会发现:地上躺着一个血人,一只手捂着肚子,另一只手伸向天空,像是要抓住什么。
我确实要抓住什么——那个巨大的屏幕。不仅如此,如果我多两只手,我还想堵住我的耳朵,因为耳旁响起的机械女声实在像刀尖在我脑子里刮了一块肉下来,痛苦的要死——哦,我已经死了。
我的意识如水瓶被打破后的流水,渐渐模糊了。
在我昏迷前的最后一刻,我看到眼前一闪而过的蓝色,像是晴空一般美好。
死亡是种奇妙的感觉,至少对我来说。想象你无法触碰你曾经留恋的一切,无法开口说话,就像与这个世界断开了联系。
但让我复活我还是乐意的。
我才二十五岁,我不清楚别人在我这个年纪都有什么成就,去过哪干过什么,但我知道我的人生不能就此止步,我还有大把时间可以游览世间,我不能死的这么稀里糊涂。
睁开眼,我现在坐在一个长廊的椅子上。真是个古怪的地方,四周白茫茫一片,却不让人感觉诡异,反倒有种神圣感,像是被浓雾洗礼了一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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