私设一堆,不看就不会被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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那并不是齐这辈子最落魄的时候。没有九死一生,没有伤痕累累,没有刀口舔血,更不曾希望全无。可那是他自认为最落魄的时候。
在异乡报纸上看到国土沦陷,寄出的家书石沉大海,齐家是和爱新觉罗氏绑在一条绳上的蚂蚱,他大概已经猜出了结局。齐委托信得过的人将数量可观的积蓄带回国,只给自己留了些微薄的生活费,可惜他低估了学校附近的地价。简而言之,在交付一年的房租后,这位昔日的贵族彻底宣告破产。
柏林的冬天阴沉沉的,寒风往人骨头缝里吹,好像立志要让血液长出冰碴。齐穿了件毛呢长风衣,黑色的,很衬他。这位满清遗胄——或者说满清余孽——斜倚在异国街头一处墨绿邮筒边,任凭轻柔的雪花落在他肩头、鼻梁、发上,又被体温暖化。
命运终究不曾眷顾,他彻底没了家族的雄厚基业,却不幸留着祖上传下来的眼疾。幸而阴霾布满天际,他暂时不必和墨镜共度这个早晨。
清脆的铃声响起,一位身材高挑的金发女士推开店门,她踩着深棕皮靴,尖细的鞋跟揉碎薄薄的雪。齐依然靠在邮筒边,融化的雪水将风衣肩膀处泅湿了一块,很凉,很冷,但他在笑。
“抱歉,我来晚了。”金发女士随手撩了下披在肩头的长卷发,用不甚流利的中文说,“谢谢你,齐先生。合作愉快。”
她说着伸出手,齐从善如流地站直身体,轻轻托住细白的手指,象征性地低了下头:“Meine ehre.(我的荣幸。)”
金发女士勾了个端庄的笑,她将手收回去,却又留下了莫种东西。临别时,她说:“齐先生,您的眼睛很动人,我喜欢它们胜过喜欢你的身手。”
“多谢夸奖,克劳斯女士。”齐眨了下眼——那双方才被夸赞的、琥珀似的眼睛——说,“但它们不会给我带来好运,是我的身手使我得以认识您。”
“您真是个有趣的东方人。如果我再年轻十岁,我会希望我们不仅是雇佣关系。”克劳斯笑着与他擦肩而过,“下个月第三周的周末,还是这个时间,希望仍然可以在这里见到您。”
“承蒙厚爱。”齐笑了一声,朝着与她相反的方向走,一边轻声道,“可亡命徒是不值得信任的,女士。”
雪大了一些,地上铺了一层白。齐穿过几条街道才摊开掌心,那里有一个小小的牛皮纸信封,是方才行吻手礼时克劳斯塞给他的。信纸上写着一个地址,是他这次任务的佣金。
他们第一次合作,克劳斯女士出手大方,而他恰好不怕死,一丘之貉,一拍即合。不出意外的话,这不会是他们最后一次合作。
这个世道里,想要活下去总得舍弃掉什么东西。齐深以为然,可大概是骨子里的骄纵作祟,那些端盘子擦碗的普通活计他不太瞧得上眼。或许有些人生来就注定成为通缉犯。
多年之后,此时的心态被黑眼镜翻出来嘲笑过许多回,但此时此刻,齐想的是:“还好家传手艺没落下,应付习惯了枪械的德国佬绰绰有余。不然恐怕真要出卖色相来谋生。”
虽然也不是不行。
他被自己的想法逗乐了,加快步伐往信纸上写的地方去。如果他没记错,那一串漂亮的花体字代表的应该是某所教堂。真奇怪,这些人成日里为私利奔波忙碌,把沾满鲜血的收入藏进教堂,好像就能向虚构的神灵祈求祝福。
上帝保佑。
如果上帝保佑,有几人能叩开天堂的门?
齐将牛皮纸信封连带着信纸一同撕碎,丢进一旁的垃圾桶里。雪渐渐停了,只剩下寒风刮得脸颊生疼,他从风衣口袋里摸出一副墨镜戴上,步履匆匆,又穿过几条街巷。果不其然,那地方真是一座教堂。
哥特式的教堂高耸瘦削,纵向的、繁复而瑰丽的装饰性线条布满外墙,将建筑衬托得更加挺拔。宗教的力量来源于神秘与肃穆,西方人无疑很擅长利用艺术。
齐整理了一下因赶路而略显凌乱的衣领,毫无崇敬之心地迈进堪称神圣的教堂。临近午餐时间,牧师正带领众人祷告,低低的呢喃声混合交响,难得不教人心烦。
克劳斯给的地址足够具体,齐避开虔诚的基督教徒们,在最后排的长椅末端落座。那里有一本《圣经》,书里夹着一张属于他的支票。
这是齐近半年来唯一的进账,在他成功搞丢了包括但不限于服务生、调酒师和街头艺术家等等正常的工作之后,终于确定自己最适合偷鸡摸狗杀人放火违法犯罪。
稀薄阳光艰难地穿透云层,被玫瑰花窗折射出五彩光斑,黯淡的、迷幻的、动人的光斑。祷告结束,信徒们纷纷离开。他们从齐身边经过,有人小声说:“感谢上帝。”齐就会笑着回一句:“阿们。”但更多的人对他视而不见,大概是因为他的肤色和发色,更因为他看起来并不像个基督教徒。
众人离去后,那些黯淡的、迷幻的、动人的光斑变得更加鲜明,它们投在东方人白净清俊的面庞上,落进他漆黑而静谧的眼睛里。有那么一瞬间,齐想:或许上帝的确爱着世人。
这位黑发黑眼的青年站在齐面前,伸手合上那本《圣经》。他右手食指与中指长得过分,近乎畸形,齐知道自己不会认错。
他放松肩颈靠上椅背,墨镜后的眼睛顶着人瞧,想问“你怎么也在这里?”,想问“来求学还是避难,又或者是家族使命?”,还想问“好久不见,想不想我?给你写的信一封都没回,没收到吗?”……转而又觉得不合适,又觉得那人不会回答,齐最后只是扬着笑,问了句无关痛痒的:“你信耶稣?”他很久不说中文了,这一句出口竟带了些莫名的腔调,不伦不类的,却格外好听。
张起灵在他身边坐下,扯下脖子上挂着的十字架,与《圣经》扔在一处。这些动作明摆着是不信,混在教徒里倒是熟捻,张家人清一水的影帝,眼前这位尤其会演。齐又笑,说:“没地方去的话,跟我回家怎么样?”
张起灵沉默了很久才开口,声音淡淡的,神色也是。他说:“国内不太平。”
“嗯。”齐点头,“我知道。”
张起灵的嘴唇动了一下,想说“对不起,你家的事,我无能为力。”,想说“我有给你回信,可是寄不出去。”,还想说“好久不见,你过得好不好?”……但他一句都没能说得出口,齐修长的手指轻轻抵在他唇上,冰凉的,不像人的温度。
“我知道了。”齐看着他笑,说,“遗憾么,就是这样的。”
于是没人再提往事。他们并肩走出教堂的拱门,广场上的白鸽展翅高飞,像一片雪白的云。
老祖宗将“ 他乡遇故知”作为人生四大乐事之一,自然不是全无道理。天际依然阴沉,光线又暗了下去,齐与张起灵并肩走在回去的路上,忽然有了些回首过往的兴致。
他很少做这样的事,总觉得与其浪费感情沉湎过去,不如好好考虑下一顿吃什么。而现在,还是在异国街头,还是在刺骨寒风里,他的衣角偶尔擦过身边人的手背,齐回忆起他们第一次相遇。
在阴冷潮湿的墓穴里,在危机四伏的棺椁旁。那时的张起灵要比他高出一些,大概高五六公分?记不清了,只记得那人拽着他的胳膊一路狂奔,记得擦过耳畔的风声和墓道里独有的那种长年不见天日的气味。
齐下那个斗是家里的任务,其实并不凶险,只是好死不死碰上眼疾发作,而后被机关困住了。他不知道张起灵为什么会出现在那儿,只能猜出原因大概和他差不多,除了最后一点——张起灵没有随时可能发作的祖传眼疾,多半是摊上了不靠谱的同伴。总之他俩狭路相逢,互相戒备,却谁都没有先出手。齐没想到那见鬼的地方都能有人做伴,戒备之余还觉得有点好笑,他在眼疾发作的折磨里苦中作乐,说:“以后黄泉路上见,咱俩肯定是一对儿倒霉鬼。”
张起灵没理他,齐从窸窸窣窣的微弱声响里判断出对方在寻找破解机关的办法,他安静听了一会儿,等到“咔哒”一声响。骤然亮起的光线令齐颇为不适,他单手捂着眼睛,另一只手向对方竖起拇指,笑说:“厉害啊,兄弟。”
而后是张起灵对他说的第一句话:“跑!”
那时齐尚未反应过来,先有铁钳似的手扣住他的胳膊,以不容置疑的力道和某种非人的速度拽着他一路奔逃。而后齐听清了被他们遥遥甩在身后的墓道中传来的、嘶哑的低吼。
才不是倒霉鬼——齐想——是得以身相许的恩公。
他浅浅勾了抹笑,垂眸去看身边人。时光匆匆过,如今他已经比张起灵高出一截儿了。
感受到他的视线,张起灵默默抬眼,又不动声色地移开,径自走向街边一家尚在营业中的店铺。齐站在原地等,透过玻璃门窗看见那人脸上挂着人畜无害的微笑与店员攀谈,仿佛真的是背井离乡无依无靠的留学生。
张起灵很快回来,手里多了条看起来就很柔软的浅灰色围巾,他与齐对视,用目光示意人低头。齐就笑着低下头,任由柔软的羊绒围巾绕过脖颈,很快烘出一片暖意。
“挺有钱啊哑巴。”齐一伸手勾住张起灵的肩膀,含笑把人往怀里扯,将长围巾分给他一半,一边说,“借我点成不成?”
张起灵把他的胳膊拽下来,拉着他的手揣进自己衣兜:“没了。”
齐象征性地在他兜里摸了摸,只摸到张起灵的手,继而低笑出声:“最后一点积蓄给我买东西?哑巴对我真好。”
他没把手抽出来,张起灵也默许他意味不明地牵了自己的手。其实有点冰,但不想躲开。他们就这样连体婴似的走在路上,引得旁人纷纷侧目。
再之后齐租住的小阁楼里便多了个人。日子一天天地过,工作日的白天齐去上课,张起灵不知出门做些什么,但时不时会带回一笔数目可观的进账,等到了周末,他们便一起窝在并不宽敞的沙发里,看月亮带着繁星爬上远方教堂的尖顶。
教堂已不是几个世纪前的教堂,月亮却还是几个世纪前的月亮。遗憾终究会被填平,就像繁星终将陨落。
齐在他们约定的时间再次见到了克劳斯,这一次,美丽的金发女士为他介绍了他的搭档——一个白净的东方人,有一双乌黑沉静的眼睛。
张起灵脸上挂着淡淡的笑,伸手与他相握,轻声说:“幸会。”
齐笑了一下,看着对方脖子上浅灰色的、今早自己亲手为他系上的围巾,道:“幸会。”
克劳斯给他们的任务是在某场拍卖会上带走——或者说抢走——那件压轴的珍宝,有些复杂,但并不困难。可惜这个周末没有人看月亮带着繁星爬上教堂的尖顶,只有两位衣冠楚楚的东方人混在衣香鬓影的舞会里伺机而动。
最后是张起灵怀里揣着一只墨玉麒麟,在一片混乱中从三楼翻窗跳出来,几个闪身后躲进一条窄巷,将警笛与喧嚣甩在远处。其实他本该把这只麒麟交给克劳斯安排的接头人,再按约定的时间地点去领取报酬,但显而易见,他并没有这样的打算。
窄巷中没有灯,今夜月光黯淡,视物更加不易。张起灵直到有人贴近身侧才有所察觉,他下意识拔出袖中短匕,在回身的同时刺向来人,却在看清对方面容后堪堪顿住。
那人显然早有准备,微侧过头避开刀锋,下一瞬,有冰凉枪口抵在张起灵脖颈处。那是他们来时克劳斯为了以防万一留下的枪,一人一把。
齐勾了个笑:“张先生,背信弃义可不好。”
张起灵不说话,只用乌沉沉的眼睛盯着人。被枪指着脖子绝不是什么有趣的事,他全身的肌肉都绷紧了,心念电转,已经想好了近十种脱身的方法,可他愿意再等一等。
而后他看到齐琥珀似的眼睛里滑过一抹笑,下一刻,那人扣动扳机——
冰凉的液体滚进衣领,张起灵垂下眼睫,看见玫瑰被除了刺的花枝。
齐笑着后退,手里的枪不见了,取而代之的是一支鲜红玫瑰,花瓣上还沾着未干的露水。他折断花枝,将玫瑰插进张起灵左胸的口袋里,声音低低的,带着笑意:“难得啊哑巴,你紧张了。”
张起灵将匕首收回袖中,应了一声:“嗯。”
齐便开始笑,看也不看地开枪击碎远处玻璃——那是克劳斯定下的、代表任务失败的信号。
“现在我也背信弃义了。”齐随手把枪丢出去,一歪脑袋,“怎么办?”
张起灵将玫瑰与墨玉麒麟一并收好,伸手扣住他的手腕,低声道:“跑!”
于是他们离开窄巷,在错落的街道间一路奔逃,伴着刺骨的寒风和身边人急促的呼吸,还有玫瑰馥郁的香。
齐还是没忍住笑出了声,冷风从口鼻灌进肺腑,刮得肺叶生疼,可他还是想笑。张起灵放慢脚步,拉着他停在某盏昏黄到快要宣告一命呜呼的路灯下,任由他将额头抵在自己肩窝里。
这地方实在偏僻,不知道是哪里,好在抬头瞭望,仍能看到教堂熟悉的尖顶。
月亮已经挂在教堂上,是几个世纪前的月亮。
不知过了多久,齐终于笑够了抬起头,说:“回去我要开了那瓶威士忌。”
他们挨得太近,声音擦着耳畔传来,张起灵有些分神。他知道齐有一瓶很宝贝的威士忌,几乎是那件小阁楼里最值钱的物件,平日里被用来望梅止渴画饼充饥。
“哑巴。”齐说,“这时候你要问‘为什么’。”
他说着又不安分,低下脑袋在张起灵肩头蹭了蹭。略长的头发扫过侧脸,有一点痒,张起灵配合着问:“为什么?”
齐揽过他的腰:“庆祝我又丢了一份工作。”
“都怪你。”
他声音本就偏低,刻意为之后更容易让气氛变得暧昧。两人因急速奔跑而过快的心率刚刚恢复平缓,又在这只言片语和交错纠缠的呼吸里怦怦乱撞。
鬼使神差地,张起灵又应了一声:“嗯。”
齐又笑了,但这一次有些不一样。他略微低头,轻声说:“哑巴——”
“我要亲你了。”
——完—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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