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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和他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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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爱你。 是酒醉的痴语,谁都没当真,谁都认真。

#lofter搬运过来的,有修改。

-----正文-----

我们应当归属于什么关系?

当然,我们是朋友,挚友,老友,同事,亲人,爱而不得的情人,擦肩而过的爱人。情谊深厚,往回数数那些个泛黄岁月里,总有个熟悉身影。我们相伴着一路走来,未来,还会相伴着远去。

何炅和黄磊认识了20年了,做完了人世间一切能有的关系,除去血缘。

时间倒流回最初,刚开始的模样。

故事最初落笔时,时光漫长到彼此都还青涩的模样。是陌路的行人,连朋友也算不上,权当是爱慕者们中的一员。可这人生总有些巧合缘分的,误打误撞下,他变成那些爱慕者们中,最接近的那个人的一员。

那时的他,蓄着长发,眉清目秀的诗人,浪子,是少女们怀揣着的心事。是那般年轻的黄磊,意气奋发的少年人。

两个少年要如何相遇。

他说,我请你喝一杯吧。瘦小的那一位半跨在自行车上邀约,而另一位则正从一旁门口出来,站在楼梯之上,迎着阳光余晖向下走。“行,咱走着呗。”撩起一旁碍事的长发,去解自行车的车锁。

至于心思早就飘到了夜晚以外。会是酣畅的什么呢,被灌在玻璃杯里,心里想的是酣畅的烈酒,麦芽香气的汽水,他打量着小孩似的他,想着或许后者可能性大得多。

于是在他漫长的精明的一生里,何炅成了他的一个错误,一朵美丽的玫瑰。它当然不会是面包树的种子。

年轻时,何炅就看着要比同龄人小些,于是他隔着远远的估摸,想他心理年龄也没大多少,总之看着一副未成年样。黄磊单脚刹住自行车,看见他跑进店里点单,他没下车。

他只是远远的,盯着那店铺宣传的海报,塑料杯里装着的甜兮兮饮品失笑,远远的就说不去了不去了,车都没停下,往前三个路口就是酒馆。他来者不拒的。

他把玫瑰忘在了身后的寒风里。

孤零零的小孩落寞得很,可奶茶还是好喝,甜丝丝的,暖和的气息温暖着胃袋。何炅却觉得自己快要被冻死了,在这艳阳天里。那个绝尘而去的背影,叫他心头苦的要命,慌张的要命,暗暗下了要学会喝酒的心。

于是,在他在学会喝酒这条路上摸打滚爬的日子里,在那些通讯并不算太发达的日子里。两个少年人往青年甚至更远处进发,关系密切,却相隔千里。

短信,电话,明信片,甚至是信,一来一去间,是合拍的心跳,是偶然发现的巧合,是春花裁了一段夏日风情,编制进了秋日麦穗,成了冬日一碗热腾腾的盐炸花生。谁见证了这感情,会是风吗。

还是那趟载了何炅,落地北京的飞机。

学会喝酒的何炅回到了那个城市,人声鼎沸。他在飞机场,人潮之中,热切地呼吸那些干涩的空气。他们从未如此近过,也从未如此遥远过。

出来喝一杯吗?

黄磊看着短信愣了,他猛然想起了那杯带着椰果的奶茶,忽的气笑了,当然不是生奶茶的气,他是有点气自己。当麦田被收获,他才突然开始怀念。不过幸好一切都还是刚开始的模样。

至于当初,他只能悔过,怎么没能赶在春花还没开放的时候,尝一口孕育春花的雨。不过如今也好,他的挚友终于完美了,一块谈天说地,吃着一小碟油炸花生,喝着麦芽味汽水,碰撞金属罐。他试图创作乐曲,也可能只是在任性。屋里只有他们两人。

啤酒怎么能算酒呢,吃多了装醉还差不多,两人都心知肚明对方的酒量,不过是一打子啤酒而已啊,是冬日的暖气蒸发了那些酒精吗,醉醺醺的就靠在一起,谁也没去管碟子里忘了除去红衣的花生,没去管远处的人群在喧哗什么的,也没去管那半瓶没喝完的酒。

他露出一个笑,是被酒气腌渍过的春,眼里却酝酿了夏日荷塘的月,他喊,黄老师,一句句喊,冲着他喊,把那些稀碎的呼吸撒了他一脖颈,留在他还没剪短的长发上。

他举着那半瓶酒应着,诶,我的小何炅啊,我的小何炅啊。

心间别墅的首付,是一份独一无二的昵称,谁先下的手,不知道了,毕竟那些明晃晃的信上写着呢,我的黄,我的炅。

谁都清明,谁都迷糊了,也不知道是谁先笑了,吃吃的,然后两人都笑了,他的小何炅笑倒在他的肩膀上,轻飘飘的,落了一抹春光。

今日,赡养鲤鱼的荷花池塘破了一个小口,眼泪就争先恐后地流出来,月亮被搅碎成了一尾金鱼,红艳艳,谁又忍心看去呢,谁又能不去抱抱这个哭得尽兴的孩子呢。

哭得呜呜咽咽的还不忘喊他,黄老师啊,黄老师啊,像细微的猫叫。听得人心化了一片,他转头去,赠一个吻给他的发旋,他的小小彼得潘得了这个顶针,幸福得迷糊了过去,开心得翅膀乱颤,差点就要飞出窗口,躲进一片云里了。他轻轻抓住了他,一个纤细白净的手腕子,将他好生安置在自己肩膀的温情上。

老板,结个单。炅炅你醒醒,我们回去睡好不好?

嗯,好哦。

眉目笑得和偷吃成功的奶猫没什么两样,也不知道在嗯什么。两个口袋翻遍了,摸不出个钥匙来,再问他钥匙哪去啦,干脆直接就不知声了,只好把人扛回自己蜗居的那个小窝,总不能把他扔大街上吧。

第二日是迷瞪着在沙发醒来的,日头高照,头倒是没有宿醉的眩晕,只是有点点发蒙。不过幸好鼻子还是好用的,即使在大脑空白的情况下,也能精准辨别食物的味道,一份白粥就着送的小菜放在堆着乱七八糟东西的餐桌上,敬职敬责的目光扫到了一双刚刚洗过的筷子上,随后渐渐恢复过来的是久违的听觉,倒带一样地过滤掉昨晚在过于喧嚣环境下的耳鸣后。

是稀碎的水声,小小的哼歌声,细细听着,应该还是自己歌。

哼着歌的人从厨房探头出来,想是应该听到了起床的动静,黄老师,早上好啊,灵巧地又缩回去了,不像是他陡然闯入另一个人的生活,而是像往前二十往后二十,都在这里,是他生活的一部分。

嗯,小何炅早安啊。摇摇晃晃地向厨房蹭去,沙发还是过小了,睡得浑身僵硬。刚刚还没反应过来,这下好,一动起来,浑身的零件彼此磨合,酸痛得人眼泪水都要掉下来。不过还好,还是那副用了二十年的身子骨,等零件们复位也就好多了,所以当清凉的薄荷味从喉咙管直冲脑门,才硬生生把人摇醒过来。

微凉的白粥滑下去,咸口的小菜勉强算是激活了荒废的味蕾,总算是缓上口气。

炅炅,一会就别走了吧,我给你做顿晚饭,好吃的。

他们约了无数的饭,吃了无数的菜,就着朋友故事与盐炒花生下酒。就算有什么特殊日子,也不过是吃一顿饭的特别。

而他们,从未提起过的,而我们却独独记得那一顿饭,它该有多特殊,白饭和炒青菜,西红柿鸡蛋汤,还有一份不知名的肉丸,淋着肉汁的。

“炅炅啊,早知道你那么能吃,当年就给你盛了一碗饭,是不是饿着你了。”

“黄老师这肉丸做得有当年的风味啊。”

“看来我手艺退步了啊小何炅。”

“那可是……”

那可是我们吃的第一顿饭。

日子往前飞奔着,谁也没等谁,交叉地跑成了一条麻花绳,他们向前跑着,并行着交错着。参与彼此的人生,在回忆录中,发誓要成为着墨最多的那一个人。

今日在北京演出就去你家住上一晚,明日长沙的节目,拎着现买的蔬菜,提前填满那个装满酒的冰箱。

有人的长发剪短了,于是酒气不留情面地撒了人一脖颈,还要笑着打闹说变成了隔壁的战斗民族的后裔,留着的血液都有酒精的味道。是谁要追求流行的需要,头发糊上了摩丝,愣是给人又逼高了几厘米,不过手感嘴感都差得很,只好把这些温存留到宾馆的热水澡后,留到家里蓄满热水的澡缸后。

也是那一顿饭哪有什么稀奇。

不过是装醉的彼得潘,回赠了一枚“顶针”

我爱你。

酒醉的痴语,谁都没当真,谁都认真。

他们谁也没越界,他们只是把那道粉笔画出的三八线,涂抹成了一大片云,罩着厨房,罩着两个小小屋子,两个精明的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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