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黑水中的倒影醒过来了”。
-----正文-----
当年,我一直在伦敦与纽约之间的offer犹豫不决;那时全球经济还在繁荣期,而那对我实习表现十分满意的老上司,开出的薪资也是意外地高。纽约似乎意味着更多的机会、更好的前程,如果你在充溢不确定性的激流中侥幸胜出;都有return offer了,干嘛继续求学呢。我认识的那帮商学院的朋友,不是回国继承家业,就是混迹金丝雀码头干IB;小部分再跑去梅费尔干PE。总之就那么几个去处,大厦间吃个午餐都能撞见熟人。去纽约读JD?毕业出来,考完bar从BigLaw entry-level做起,你的同龄人,早指不定当上VP bonus carry拿得盆满钵满了。趁市场好,猪都能在天上飞;三年后的就业环境谁知道?
当我告诉他们,我最后还是决定去纽约,人人面露惊讶。
但下一秒,他们的神情又转为同情,用参杂些许怜悯的、宽慰的目光,强行讪笑,祝我前途无量:
“苟富贵,勿相忘啊!”
不算真心的祝福,也仍是祝福。
尽管我知晓,那风云变幻的表情,实际上是在说——
“啊,我知道。我听说了。我们都知道。”
“他把你甩了;你们已经分手了。他决定离开伦敦了。”
噢,是的,这些都是真的。
我和他,那个彻彻底底占据我大学三年几乎全部伦敦时光的人。已经分手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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